论政府经济行为的规制——以社会公共利益为视角 被引量:4
Regulation of Government Economic Behavio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中文题名:论政府经济行为的规制——以社会公共利益为视角
作者:薛克鹏
第一作者:薛克鹏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3
期号:6
起止页码:114-122
中文期刊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政府经济行为;社会公共利益;规制方法;规制机制;
摘要:政府经济行为仅是政府利用稀缺资源从事生产、交易、分配和消费以及提供服务的活动,并不包括以强制为特征的规制行政.和私人企业相同,政府任何一种经济活动都与社会公共利益直接相关,一旦失去控制,将对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就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和实际危害后果而言,规制政府的意义已超过规制经营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败,既取决于能否对经营者进行合理规制,更取决于能否有效规制政府.所以,中国必须尽快建立以政府经济行为为对象、以绝对义务和责任为手段,以独立的规制机构和程序为保障的规制体系.
分类号:DF314[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