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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诉讼原告主体的一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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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环境诉讼原告主体的一元化

作者:吴如巧 徐亚梅

第一作者:吴如巧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年份:2013

卷号:25

期号:6

起止页码:19-23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环境诉讼;原告主体;一元化;

摘要:我国目前的环境诉讼的原告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一系列弊端.应扭转我国当前在环境诉讼原告主体方面的开放态势,而强调在提起主体方面的封闭性.在未来环境诉讼原告主体的建构中,应当将检察机关作为一元化主体.相较当前的多元主体模式,未来的一元化主体模式拥有诸多优势.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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