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宪法规制功能 被引量:40
On the Constitutional Regulation Function of State Ownership on Natural Resources
中文题名: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宪法规制功能
作者:王旭
第一作者:王旭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6
起止页码:5-19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占有模式;规制模式;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
摘要:对于自然资源,宪法上的“国家所有”不能简单认为是国家通过占有自然资源而直接获取其中的利益,而首先应理解为国家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基础下,通过使用负责任的规制手段,包括以建立国家所有权防止垄断为核心的措施,以确保社会成员持续性共享自然资源。规制模式的核心在于:既要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同时也戒备与民争利的攫取型资源财政之生成,强调作为一种规制国家的负责性、公共性。最终共同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现我国“基于平等之自由”的政治道德与宪法精神。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