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犯罪预备立法存在的不足与化解思路
作者:张玲 高长富
第一作者:张玲
机构:[1]吉首大学,湖南吉首416000
年份:2013
卷号:26
期号:12
起止页码:86-88
中文期刊名: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犯罪预备;立法不足;化解思路;
摘要:我国犯罪预备的立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违背、与刑法轻缓化相左、与犯罪中止和未遂形态划分的标准不统一,容易造成司法机关滥用刑罚权,使刑事司法机关陷入两难境地。建议从以下两个思路修正预备立法:完善预备形态立法,将犯罪未完成形态划分为预备形态与实行形态,将中止或未遂情形纳入预备形态和实行形态,并推行"两个延续"和"三个补充";废除预备形态,将预备行为植入中止形态或未遂形态中,提高预备或准备阶段危害行为的入罪和刑罚处罚门槛。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