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律修辞与法律思维
作者:聂长建
第一作者:聂长建
机构:[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14
卷号:37
期号:1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律修辞;法律思维;类比思维;
摘要:法律修辞的主要工作是说服人,而没有正确的法律思维就不能够说服人。法律思维在三个方面推动法律修辞的发展:法律思维中的本质分析法,有助于立法者制定出令人信服的法律和法官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法律思维中的法律方法拓展修辞的功能,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没有法律说话,却有法律方法说话,法律方法具有雄辩的说服力;法律思维中的类比思维能够揭示出未知事物的真相,推定出一种事实,而事实胜于雄辩,故产生强大的说服力,因而类比思维既是科学的思维,又是辩说的修辞。法律修辞与法律思维休戚相关,提高法律修辞水平首先要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分类号:D90-055[法律语言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