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遗产信托制度研究——兼论我国遗产继承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4
Study on Inheritance Trusteeship System in Anglo-American Law --Also on the Perfection of Inherit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中文题名:英美法遗产信托制度研究——兼论我国遗产继承制度的完善
作者:马漱彦 黄海洲
第一作者:马漱彦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14
卷号:41
期号:1
起止页码:76-84
中文期刊名:求是学刊
中文关键词:遗产信托;受托人;遗嘱继承;遗嘱执行人;
摘要:信托制度是英美法为世界法律体系作出的最为突出的贡献。它发源于十六世纪的土地用益制度,以规避嫡长子继承制度、实现土地的自由处分为目的。因此,最原始意义上的信托制度实际上是遗产信托。现今,美国的遗产信托因为能够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确保企业的传承和发展而较之遗嘱继承制度有其卓越的制度优势。我国三十余年经济改革的最显著成果是一批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当企业的第一代创始人进入花甲之年时,传承企业便成为关乎家族事业乃至国家事业的大问题。借鉴美国的遗产信托制度,合理架构继承法与信托法、合理衔接遗产信托制度与遗嘱执行人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