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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我国农村信用社存续的有效路径——域外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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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公私合作:我国农村信用社存续的有效路径——域外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作者:郑景元

第一作者:郑景元

机构:[1]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年份:2014

卷号:31

期号:1

起止页码:136-145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公私合作;立法先行;利益交换;民主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法;

摘要:我国农村信用社因其立法层级低、变动大、公法性等问题而陷于存续危机。我国可以借鉴域外农村信用社立法先行、利益交换与民主管理等公私合作经验;通过提升立法层级,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确立保障农村信用社主体地位的私法机制;通过利益交换机制创设农村信用社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组织形式。立法还应赋予农村信用社对治理形式的选择权利,设定政府的法定义务,通过公私合作路径求得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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