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艺术品寄售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郭玉军 黄芬
第一作者:郭玉军
机构:[1]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2]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62-68
中文期刊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画廊;艺术家;委托合同;信义义务;佣金;
摘要:画廊与艺术家之间通过艺术品的寄售形成了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在销售等事务上画廊与艺术家也是代理商与被代理人的关系。画廊作为代理商,应当遵从指示,使用必要的技能及合理的注意为委托人履行事务以及遵守信义义务。艺术家亦负有信义及支付佣金的义务。当由于艺术家的原因终止合同而使得画廊的佣金请求权丧失时,应肯定画廊的补偿请求权。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