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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行为能力识别要素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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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自然人行为能力识别要素论

作者:朱涛

第一作者:朱涛

机构:[1]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5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147-158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为能力构成;意思能力;识别因素;合理分类;

摘要: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律所认可的一个人可进行法律行为的能力,从结构上可被分解为形成意思的能力、行为的能力、立法抽象的行为能力。智能与年龄、精神状态、生理健康和自由在不同程度上决定着意思能力的识别;而性别、身份和财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自然人实际行为的能力。这些影响和制约因素在当代民法行为能力制度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为了实现意思自治和权利平等的理念,立法者在法律上塑造抽象的行为能力时,应以意思能力为核心,以年龄为行为能力类型化的首要标准,以精神状态为补充标准。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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