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经济法的私人实施与社会实施
作者:赵红梅
第一作者:赵红梅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177-195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私人实施;社会实施;集团性公益诉讼;
摘要:民法意义上违约或侵权行为指向性侵害特定受害人之民事权益即个体私益,经济法意义上违法或不正当行为发散性侵害不特定受害人之社会权益即集体公益,前者系私人侵害后者系社会侵害。经济法若依托单独或共同诉讼这样的私人实施机制具体实现通常发生严重障碍,故经济法主要依托集团性公益诉讼这样的社会实施机制具体实现方为合理有效的方案设计。经济法学者应努力揭示社会实施所蕴含的法理,藉此,能令人信服地证成经济法独立性命题。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273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