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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两起冤案平反看新刑事诉讼法对冤案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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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从浙江两起冤案平反看新刑事诉讼法对冤案的预防

作者:朱贝妮

第一作者:朱贝妮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14

卷号:35

期号:2

起止页码:64-66

中文期刊名: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冤案;预防规范;立法建议;

摘要: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而2013年年初以来,多起冤案接连立案复查.以浙江省叔侄奸杀冤案、五青年杀人冤案尤为典型。刑讯逼供、“疑罪从轻”,是浙江省两起冤案的共同成因。对此,新《刑事诉讼法》在预防冤案方面有一系列新规定,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完善了询问程序以避免刑讯逼供发生,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排除非法手段得来之证据,明确了定罪量刑证据标准以指导判决,避免疑罪误判。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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