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视阈下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疏失与更新 被引量:8
The Defect and Innov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中文题名:协商民主视阈下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疏失与更新
作者:刘超
第一作者:刘超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14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76-81
中文期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公众参与;协商民主;环境民主;更新;
摘要: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初步规定了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但既有立法存在专门性不强、规范零散未成体系、程序规定不足以及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弊端。学界既有研究的弊端检讨与完善建议流于就事论事,未从保障民主实现的价值目标出发,具体建议难以见容于当前制度体系,理想化大于现实操作性。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