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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律对习惯的认可     被引量:7

The Customary Laws Being Recognized by Contemporary Chinese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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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当代中国法律对习惯的认可

作者:高其才

第一作者:高其才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23-29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中国;法律;习惯法;

摘要:习惯法为当代中国正式的法律渊源,当代中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政府部门规章、中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都对习惯进行了认可,赋予习惯以法律地位,确认了习惯法在我国正式法律渊源中次要、补充的法律渊源地位。我国法律、法规认可的习惯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民族习惯、地方习惯、物权习惯、商事习惯、婚姻习惯、家庭习惯、继承习惯、丧葬习惯、生活习惯、宗教习惯、国际惯例等。当代中国法律对习惯认可的变化代表了一种“为生活而立法”的新的立法理念。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72745);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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