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以商标标识主张在先著作权的相关问题
作者:董晓敏
第一作者:董晓敏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38-41
中文期刊名:中国版权
中文关键词:商标标识;著作权;权属证明独创性;
摘要: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侵犯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近年来,在先商标权人主张他人申请商标侵犯其商标标识的著作权的案件逐渐增多。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探讨了如下问题:商标注册证在证明著作权权属时的作用以及如何判断商标标识的独创性。对商标标识给予著作权法的保护要同时考虑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保护目的。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