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董事的义务和责任
作者:杨三正
第一作者:杨三正
机构:湛江师范学院政法系,广东湛江524048
年份:2000
卷号:37
期号:3
起止页码:120-123
中文期刊名: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董事;责任;公司法;立法缺漏;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摘要:完善董事的义务和责任制度对股份公司具有重要作用。依照公司法理论,董事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条:一、忠实义务;二、注意义务;三、竞业禁止义务;四、不得利用公司机会的义务。这些义务在我国《公司法》中有的做了明确规定,有的未做规定,有的虽然做了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公司法》关于董事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突出了董事个体的民事责任,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责、权、利一致”原则的要求,但其没有规定董事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则是一个立法缺漏。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F279.246[各种企业经济]
收录:BDHX:【BDHX199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