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诉讼事件非讼化新探
作者:孙永军
第一作者:孙永军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14
卷号:36
期号:1
起止页码:84-93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诉讼事件非讼化;非讼法理;法官职权;
摘要:传统大陆法系学者认为,所谓诉讼事件的非讼化,即把诉讼事件改为非讼事件由非讼程序处理.邱联恭教授从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论出发,对诉讼事件非讼化的含义进行了拓展,并将其分为程序上的非讼化和实体法上的非讼化两种情形.邱教授实体法上非讼化的提法有待商榷,“诉讼事件非讼化”一词也易引起误解.为使其更有解释力,可用“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取代“诉讼事件非讼化”.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情形具体包括强制适用、裁量适用和选择适用三种.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