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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机关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角色分担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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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司法机关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角色分担

作者:黄忠顺

第一作者:黄忠顺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93-101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司法机关;财产刑执行;角色分担;执行威慑机制;

摘要:财产刑属于公法之债,债权属性使得采取财产保金措施具备正当性基础,而公法属性则意味着财产刑执行程序并非民事执行的简单套用。我国现行法律将财产刑执行完全交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执行,忽视了其他司法机关在财产刑执行中应有的角色担当。在财产刑执行中,人民法院宜承担执行主体角色,而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扮演执行债权人角色并主要承担财产查明职责,而公安机关在协助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履行相应职责的同时,在担当执行威慑主体方面大有作为。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297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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