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农民生态权权利缺陷对农村生态保护的影响及立法对策     被引量:2

On the Farmers Ecological Right's Mechanism of Action and System Construction in Rural Ecological Protection

收藏

中文题名:农民生态权权利缺陷对农村生态保护的影响及立法对策

作者:张安毅

第一作者:张安毅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62-68

中文期刊名: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农民生态权;权利实现;农村生态保护;立法;

摘要:赋予农民生态权可以使农民成为农村生态维护的权利主体,为农民在生态立法上争取话语权奠定制度基础。然而,生态资源的公共性导致农民生态权权益主体的权利不明晰、生态资源的有限性引发生态权利冲突,这使得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保护中遭遇实施困境。为了使作为抽象人权的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保护中得以落实,在理论上应明确生态权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在立法上需要具体规定作为农民生态权权能的生态知情权、生态参与权、生态公益诉权。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