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德国的调解观念及其启示
作者:雷磊
第一作者:雷磊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2249
年份:2014
卷号:31
期号:2
起止页码:151-160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调解观念;纠纷解决;自负其责;程序公正;
摘要:我国目前对调解的研究偏重于制度建构与经验实证这两个层面,缺乏对调解观念的体系化研究。德国调解的实践兴起的时间虽然比较晚,但是其观念却具有普遍性意义。调解被认为是一种以沟通为基础并借助调解人的帮助和公正的程序来自负其责地获得纠纷解决方案的办法,它以人的尊严和程序公正为价值基础。调解人保持中立姿态,运用倾听、传达、沟通和磋商的技巧以及专门的知识来解决纠纷。完整的调解包括五个基本阶段以及一个起始阶段和一个执行阶段,并有其目标与界限。德国的调解观念在调解的原则、程序、界限以及调解人的素养培育等方面对我们颇具启示意义。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