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图书馆例外条款修改建议 被引量:14
Suggestions on Amendment of Copyright Law about Exceptions for Libraries
中文题名:《著作权法》图书馆例外条款修改建议
作者:万勇
第一作者:万勇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40
期号:2
起止页码:13-18
中文期刊名:中国图书馆学报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法》;图书馆;著作权例外;
摘要:现行《著作权法》只为图书馆规定了一项“保存”例外,对于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馆内复印等日常服务中涉及的著作权使用行为,没有规定例外,给图书馆带来了系统性法律风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草拟的有关图书馆例外的国际条约规定了图书馆为提供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服务,以及为读者因个人或私人目的使用而复制作品的例外条款.《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应反映上述国际最新发展动态,在著作权法例外条款中予以规定.参考文献11.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C251[社会科学机构、团体、会议]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