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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附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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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附则

作者:朱广友 范利华 夏文涛 程亦斌 刘瑞珏 杨小萍 吴军

第一作者:朱广友

机构:[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

年份:2014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60-64

中文期刊名: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司法鉴定;创伤和损伤;标准;

摘要:6.1伤后因其他原因死亡的个体.其生前损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款综合鉴定。【理解与适用】本条规定了死亡个体生前伤可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并且明确规定了鉴定的方法,即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款综合鉴定。

分类号:DF795.4[法医鉴定学]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3_2014】;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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