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日本司法研修所访问记兼论我国司法考试及司法研修制度的改造
作者:贺卫方
第一作者:贺卫方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0
期号:10
起止页码:18-20
中文期刊名:中国律师
中文关键词:日本;司法研修所;法官;法律学徒;教学方式;中国;经验借鉴;
摘要:我眼中的日本司法研修所日本司法研修所是二战之后法律改革的产物。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裁判所)的一个下级机构,其培训时象包括两部分人员,一是所谓法律学徒,即那些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被接纳进入研修所研修的人员;一是接受在职培训的法官。与此相适应,研修所分两个分支,第一为法官研修分部,第二为法律学徒分部。法官分部由三名法官担任教官,下设五种形式的研修,一是简易法院法官的研修,这些法官分为新任命的、任职第三年的和任职第五年的三种。二是候补法官的研修,他们同样也要任职年限分别研修,分为新任命的以及任职一年、三年、六年和十年共五类。三是法官研究会议,参加会议的都是任候补法官满十年以上,已晋升为法官的人员。研
分类号:D931.36[法律] D926[司法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