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横向垄断协议法律适用的误读与澄清——评“深圳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垄断案”     被引量:8

收藏

中文题名:横向垄断协议法律适用的误读与澄清——评“深圳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垄断案”

作者:李剑

第一作者:李剑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3

起止页码:128-142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横向垄断协议;法律适用;合理原则;当然违法原则;过度竞争;公共利益;

摘要:“深圳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垄断案”在横向垄断协议应当采用何种分析规则,以及如何证明横向垄断协议的正当性方面都存在疑问。通过对当然违法原则、合理原则的理论梳理可以看到,法院错误地理解了垄断协议的规制方式。而在对垄断协议的正当性证明中,法院的判决理由则忽略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成立的市场条件,缺乏对相关重要因素的分析。同时,法院将避免过度竞争作为公共利益的理由亦缺乏合理性。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527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