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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立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     被引量: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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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财立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

作者:吴汉东

第一作者:吴汉东

机构:中南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00

卷号:17

期号:4

起止页码:45-58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财产权;客体物;知识产品;无形财产权;民法;

摘要:罗马私法以“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为客体范畴,设计出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物权”制度;近代民法大大扩张财产权客体范围,将有价证券、知识产品也作为交换的标的;现代民法对财产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其客体涉及到一切可以作为财产看待的物质与非物质对象。我国应考虑重构当代社会的无形财产理论基础和制度体系,即科学界定物与财产的关系,建立知识产品理论范畴,构建包括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经营性资信权在内的无形财产权体系。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31117);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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