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合同法诚信原则之研究
作者:李红玲
第一作者:李红玲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4
期号:1
起止页码:77-86
中文期刊名: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道德诚信;诚信原则;合同诚信;合同自由;先合同义务;情势变更;
摘要: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私法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更是以其诚实、善意、公正的理念受到了人们的推崇。根据合同成立的不同阶段,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一是磋商中的诚信,即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恶意隐瞒、欺诈及胁迫等形式促使合同的成立;二是诚信履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按照交易的本旨勤勉的履行合同,不得滥用权利,违反诚信、恶意履行;三是合同终止后的诚信义务,通常表现为合同终止后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的义务。在以合意为中心构建而成的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绝对契约自由遭到抨击之时.诚信原则犹如普罗米修斯之火给合同法带来了新生,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关系契约论的兴起,限制了绝对的契约自由,将传统的“铁面无私”的合同法重塑为富有“人类真情实感”的合同法。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