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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刑事容隐制度的辨与思——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双重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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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两种刑事容隐制度的辨与思——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双重考察

作者:康怀宇

第一作者:康怀宇

机构:[1]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年份:2014

卷号:35

期号:4

起止页码:91-96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事容隐制度;亲属免证权;实体性容隐制度;期待可能性;妨害司法;

摘要:刑事容隐制度在程序法中体现为亲属免证权,在实体法中体现为亲属相隐减免处罚制度。两种容隐制度在行为方式、法律属性和制度目标上均有明显差异。通常,大陆法系既承认亲属免证权,又承认实体性容隐制度,而英美法系则只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规定了亲属免证权。认识到二者的重大差异,是构建理性、平衡的刑事容隐法律体系的基本前提。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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