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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有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1

The Communion Legal 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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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共有的法律构造

作者:蔡镇疆

第一作者:蔡镇疆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42-46

中文期刊名: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共有物;共同财产;共同行为;物权意思;分割所有权;

摘要:大陆法系的共有制度必须严格遵循物权的基本逻辑。区分共有、共同财产和共同行为是认识共有法律制度的必要条件。共有物既是共有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分界点又是它们的连接点。共有人之间的物权意思表示建构共有内部关系;共有人之间的物权意思通过共有物表示来建构共有外部关系。共有人是根据其份额受特定契约限制的所有人。共有的本质是潜在的分割所有权。任何共有都是按份共有,以共同关系或共有人承担责任方式证成共同共有的正当性是不能成立的。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CSSCI:【CSSCI2012_2013】;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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