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类型化思维     被引量:6

收藏

中文题名: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类型化思维

作者:李依林

第一作者:李依林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4

期号:2

起止页码:171-178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类型化思维;对极思考;类型谱;规范的理念类型;

摘要:类型化思维就是指塑造事件类型,发现其典型特征的思维方法。运用这种思维方法获得确定性,不需要不可或缺的要素。类型只能描述,并且具有整体意义的特征;类型化思维能够实现价值导向的思考,对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进行合理评价,因而具有强大的实践能力。类型化的方法能够很好地解决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连接问题;类型化思维中的对极思考、类型谱和规范的理念类型等方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所具有的重要价值意义,在于它们可以更好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刑法的效率。

分类号:DF03[法的起源与本质]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