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的理性反思 被引量:35
Retrospection on 'Principle of Thorough Check-up'of Second Trial in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刑事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的理性反思
第一作者:陈卫东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1
期号:2
起止页码:78-83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二审程序;全面审查原则;司法权运作;诉讼程安定性;审查范围;上诉理由;抗诉理由;诉讼经济性;
摘要:设立审判程序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发现案件真相,更在于对发生在控辩双方之间的争端做出一个权威的结论。二审程序存在的合同根据在于为控辩双方再次提供法律救济的机会。如果二审法院可以无视诉争的范围,而机械地进行貌似公允的全面审查,不仅有悖司法审判权运作的基本规律和诉讼程序的安定性,最终也将造成诉讼施延和诉讼效率的下降。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一般应限制在争端双方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上。
分类号:D925.28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6071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