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为职权主义辩护
作者:施鹏鹏
第一作者:施鹏鹏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年份:2014
期号:2
起止页码:275-302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法律传统;
摘要:“职权主义”最早起源于欧陆,最初的含义系查清案件事实的方法,后演变为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的诉讼形态。“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对立并非历史的产物,而系诉讼法学者的理论创设。“职权主义”的核心内涵也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丰富。当代的“职权主义”可界定为“诉讼以社会利益优先为导向、国家权力为主导、实质真实为目标,审前程序凸显侦检机关的优势侦查权,审判程序凸显:去官主导控制权的正当程序模型”。时下学界对“职权主义”存在较大的批评,这主要源于对传统职权主义诉讼的误解以及对当事入主义的理想化。中国因国家权力主导的制度背景、追求客观真实的司法传统以及原有职权主义诉讼的基本构架,既应避免进入“当事入主义”或“对抗制”的陷阱,也不应设立理念混乱、制度杂糅的“混合式诉讼”,而应坚持走职权主义的道路。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6145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