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行为罚款规则的适用及审思 被引量:3
Rethink on the Fine Rules for Monopoly Agreements and its Implementation
中文题名:垄断协议行为罚款规则的适用及审思
作者:刘武朝
第一作者:刘武朝
机构:[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14
期号:5
起止页码:110-114
中文期刊名:中国行政管理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协议;销售额;行政罚款;
摘要: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第1款确立了对垄断协议行为罚款的一般规则,但该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模糊性。在罚款对象方面,需要确立单一主体的概念,以解决反垄断执法中的特殊性问题。对于销售额的内涵,可从产品和服务、空间和时间三个维度予以具体明确。根据垄断协议行为的特征,概括出确定罚款幅度的合理裁量因素,实现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与精细化。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