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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交织的解决路径——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63条第1款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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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交织的解决路径——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63条第1款

作者:吴光荣

第一作者:吴光荣

机构:[1]国家法官学院,北京101100

年份:2014

期号:5

起止页码:107-115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非讼程序;不动产登记;

摘要:《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63条第1款拟通过行政诉讼一并审理与之相关的民事争议,系误将国家参与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公司登记等非讼事件的处理认定为登记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而认为由此产生的争议属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非讼程序法》以及相应的特别法,明确国家介入民事活动的法律性质,并对不动产登记错误等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以避免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的发生,而不能“头痛医脚”,错误地将民事争议纳入到行政诉讼中解决。

分类号:DF74[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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