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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之界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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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之界定

作者:李大勇

第一作者:李大勇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122

年份:2014

期号:5

起止页码:128-136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行政强制法;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兜底条款;

摘要:《行政强制法》第12条形成了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5+1”模式,通过“其他强制执行方式”这种兜底条款的运用,弥补了法律漏洞。但对“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界定。必须符合一定标准。明确其范围,才能实现内涵和外延的一致性。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按照法律保留的要求只能由法律加以设定,在设定时要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其设定也应符合比例原则。在正当性与实效性之间寻求平衡。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的适用应遵循一定规则,同时应对规定“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单行法律规范进行评价和清理。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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