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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应加倍赔偿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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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医院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应加倍赔偿消费者

作者:蒋敏 张碧芳

第一作者:蒋敏

机构:[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4

期号:8

起止页码:23-2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消费者合法权益;虚假药品广告;加倍赔偿;医院;同一违法行为;虚假广告;连带责任;行政处罚;

摘要:【裁判要旨】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也不得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医院在媒体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购药,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加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媒体明知广告虚假仍发布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医院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其民事责任不能免除。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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