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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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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国家对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

作者:邹立刚

第一作者:邹立刚

机构:[1]海南大学

年份:2014

期号:5

起止页码:76-81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沿海国;外国船舶;海洋污染;管辖权;

摘要:人类频繁地开发利用海洋的活动使海洋污染日渐严重.其中船舶污染是主要来源之一。有诸多国际条约防控海洋污染,其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最重要的国际公约。确立了沿海国和船旗国在保护海洋环境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权能,并得以通过行政、民事和刑事管辖权而实施。在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设置上,沿海国在主权海域具有属地管辖优越权;而在其他管辖海域,则以船旗国管辖权为优先,以沿海国保护管辖权辅之;在公海,船旗国具有专属管辖权.仅在例外情况下辅之利害关系国的保护管辖权.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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