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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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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金制度

作者:欧阳苏芳

第一作者:欧阳苏芳

机构:[1]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北京100144

年份:2014

期号:10

起止页码:299-299

中文期刊名:魅力中国

中文关键词:不动产登记错误;国家赔偿;保险机制;赔偿基金;

摘要: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物权法的基础制度,在物权变动中有着重要作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保障不动产的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够完善,不仅未明确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性质,亦未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金制度。为了确保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本文就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金制度进行探讨。主要分析赔偿金的来源,以及如何在我国建立赔偿基金制度。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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