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审前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权配置模式    

收藏

中文题名:论审前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权配置模式

作者:刘斯凡 宫步坦

第一作者:刘斯凡

机构:[1]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2]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2

起止页码:50-53

中文期刊名:特区经济:经济与法治

中文关键词:审前羁押;配置模式;审查权;侦查监督部门;职权行使;主导模式;监所检察;审查制度;

摘要:审前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权配置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监所检察部门主导模式与侦查监督部门主导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合理性要结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的内涵和设立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价值取向来探讨。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可以分为依监督职权行使和依诉讼职权行使两种,而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基于保障人权的需要。在现行司法体制下,依监督职权行使的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由监所检察部门主导是必然选择;依诉讼职权行使的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由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来主导是现阶段的相对合理选择。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