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情理:中国传统司法的文化基础
作者:陈小洁
第一作者:陈小洁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7
年份:2014
期号:3
起止页码:161-166
中文期刊名:学海
中文关键词:情理;中国传统司法;文化基础;
摘要:法律的实施,司法的运行,需要有相对稳定的、最低限度共识的文化价值体系作为支持力量,需要依靠法律和非法律因素的共同作用。中国传统司法同样具有一种深刻的文化基础,它突出表现为源于儒家伦理价值观的“情理”。这既是传统中国“情理法”一体的机制所致,也是情理自身的内涵使然,更为中国传统司法实践中的诸多事例所印证。情理法三位一体的逻辑结构,使中国传统司法必然以情理为文化根基;情理所具有的丰富内涵与开放特征,使其成为中国传统司法的价值追求;中国传统司法实践充分证明了情理作为一种内在精神,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司法审判与司法文化传承。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