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唤醒宪法中“沉睡”的条文
作者:杜力夫 游志强
第一作者:杜力夫
机构:[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17
年份:2014
期号:3
起止页码:1-6
中文期刊名: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宪法;宪法实施;宪法条文;
摘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细心梳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发现,宪法中有一些条文一直处于或基本处于“沉睡”状态,包括违宪审查的条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条文;精减国家机关的条文;保护公民批评、申诉、控告、检举权的条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国家预算的条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的条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条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质询案的条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的条文;民族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的条文。唤醒这些“沉睡”的宪法条文是全面实施宪法、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