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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学教育的特点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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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清末法学教育的特点

作者:周少元

第一作者:周少元

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01

卷号:18

期号:1

起止页码:138-14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清末;法学教育;政治改良;政治性;实用性;盲目性;多样性;

摘要:清朝末年我国近代法学教育起始,在政治改良、立宪修建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肩负着强国富民的重任。法学教育以培养实用人才为急任,重实用、轻理论。为配合新型法律体系的建立,法学教育急速发展,在数量上成为清末新式教育的一枝独秀。清政府为加速法学人才培养,实行以官办为主的多主体办学,教育形式、教学模式、教育内容多样化,对近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分类号:D929.52[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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