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释明的具体化:兼评《买卖合同解释》第27条 被引量:8
On the Specialization of Aufklarungsrech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scussion on Article 27 of the Sales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中文题名:论释明的具体化:兼评《买卖合同解释》第27条
作者:王杏飞
第一作者:王杏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3
起止页码:267-287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释明;法官中立;事实证明;法律适用;买卖合同;
摘要:释明在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存在形式有别,但其功能与价值有共通之处,即追求实质正义与程序正当的统一,实现“该胜者胜诉,该败者败诉”;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避免“突袭性裁判”;促进纠纷在一审程序中“一揽子”解决,提高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从而提升诉讼效率。释明要求法官是中立的裁判者,但不是旁观者,其理念与规范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中已有初步体现,尚待进一步科学化与体系化。当前亟需明确释明的具体对象与界限,健全释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释明的方式是审判的艺术,对法官的素养有较高的要求。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