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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违法之国家赔偿责任     被引量:52

State Compensation Obligation Resulting from Violation as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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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行政不作为违法之国家赔偿责任

作者:朱新力

第一作者:朱新力

机构: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年份:2001

卷号:31

期号:2

起止页码:80-87

中文期刊名: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作为义务;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事实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

摘要:行政不作为违法以现实的行政作为义务存在为前提,以行政主体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为必要。怠于行使自由裁量作为义务的行为只要违反合理原则即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因行政不作为违法造成相对人损害,只有在相对人具备公法上请求权时,方有可能成立国家赔偿责任。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必须区分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分层次考察,其中行政不作为违法作为损害产生的原因力是从行为的社会意义角度理解的。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0】;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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