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管理与精神损害赔偿-修订著作权法应重视的两个问题 被引量:1
Collective Management and Compensation for the Mental Infringement
中文题名:集体管理与精神损害赔偿-修订著作权法应重视的两个问题
作者:孙国瑞 江晓阳
第一作者:孙国瑞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3;[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100873
年份:2001
卷号:14
期号:1
起止页码:52-56
中文期刊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精神损害赔偿;多媒体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精神权利;
摘要: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作品的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我国著作权立法上的弱点之一,应当通过修订法律加以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根本没有规定,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建议在著作权法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款.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ProQeust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