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存在纯粹的法理学吗?——关于法理学方法论的一种社会实证的观点
作者:张薇薇
第一作者:张薇薇
机构: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99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310028
年份:2000
期号:2
起止页码:214-225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理学;方法论;实证;社会;法律理论;学术用语;“理性”;思辨;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存在纯粹的法理学吗?纯粹,在此处它意指:形而上的思辨和逻辑自洽。这样定义的法理学只需要卉壳法律理论体系内部逻辑是否齐整严密,法思辨是否规范(并且思辨的来源可以是主观的)。它的学术用语往往颇具权威气息,似乎自己传达的是不容置疑的“理性”。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3076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