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的水法新思考:水的法律性质反思
New Concepts on Water Law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Reflection on the Legal Nature of Water
中文题名:全球化时代的水法新思考:水的法律性质反思
作者:吴贤静
第一作者:吴贤静
机构:[1]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广东深圳518060
年份:2014
卷号:30
期号:7
起止页码:136-140
中文期刊名:生态经济
中文关键词:水法律性质;全球水循环;公共信托;人类共同遗产;
摘要:我国水法的现实状况是水受国家主权控制、水法具有部门化性质和限制、国内水法和国际水法分立。当前水法正在日益受到全球化和气候变化的挑战,水法应该在一个更为广阔的意义上重新思考,水的法律性质必须得到重新理解。水是公共物品,是维系地球上所有生命存在的基本物质。在国内法层面,水资源性质可以理解为公共信托对象,国家(政府)受人民信托代为管理;在国际法层面,水被视为人类共同遗产,所有国家与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利益攸关。以水资源的法律性质反思为基础,我国水法需要转向更为综合的水法,这种转变不仅仅在国内法层面,也在国际法层面。
分类号:D922.66[水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