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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刑事和解的中国特色——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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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简论刑事和解的中国特色——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为中心

作者:陆而启

第一作者:陆而启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6

起止页码:110-118

中文期刊名:法治研究

中文关键词: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宽严相济”;

摘要: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从游击队转化为正规军。这种刑事和解既具有惩罚与恢复的双重功能,又包含私了和公断的互动程序。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效果都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私了的社会文化、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宽严相济”政策、“先民后刑”的处理机制等都在新法之中有所体现,而既没有具体的和解程序,又没有明确处理后果,更没有监督控制程序的“当事人和解”程序最终可能成为一个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酌定不起诉制度、简易程序、社区矫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自诉案件的和解等程序来填补的“空壳”。

分类号:D915.14[调解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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