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法中的危险概念解析
作者:张理恒 黄悦
第一作者:张理恒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100872;[2]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3]成都市人民检察院;[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北京100872
年份:2014
期号:4
起止页码:86-92
中文期刊名:天府新论
中文关键词: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危险;结果危险;
摘要:危险是指遭受损害和痛苦的可能性,其核心含义即可能性。刑法中的危险在类型上基本可划分为行为人的危险和行为的危险。行为人的危险即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理论是刑事近代学派理论的核心概念,在现代刑法中人身危险性理论已退出犯罪论的舞台,但在刑罚论和保安处分制度中,行为人的危险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现代刑法中的危险主要是指行为的危险,通常包括行为危险和结果危险。但实际上,行为危险和结果危险的表述并不准确,应当以抽象危险和具体危险代替。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