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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离婚理由立法研究     被引量:2

A Study on the Legal Grounds for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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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裁判离婚理由立法研究

作者:马忆南 罗玲

第一作者:马忆南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2]北京大学出版社政法编辑室,北京100871

年份:2014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34-44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裁判离婚理由;破裂主义;立法建议;

摘要:裁判离婚理由立法,深受一国传统文化和社会观念的影响,也反映了一国的婚姻文化和价值取向。近代以来,裁判离婚理由立法经历了从有责主义到无责主义的发展过程。现代各国一般采破裂主义,在立法模式上多选择彻底的破裂主义,或兼采破裂主义和过错主义。我国现行婚姻法通过概括加例示的方式规定了感情破裂的离婚理由,这种破裂主义离婚标准体现了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价值取向。但是,“关系破裂说”较之“感情破裂说”更科学,也更符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国现行裁判离婚理由的立法既要对我国优秀立法传统进行继承,也要随着时代进步不断完善。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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