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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立法的完善     被引量:28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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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立法的完善

作者:徐以祥 刘海波

第一作者:徐以祥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2]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山东荣成264300

年份:2014

卷号:35

期号:7

起止页码:30-37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法律责任;违法成本;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立法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我们从生态文明的角度重新审视和评估我国的环境立法。环境法律责任立法是环境立法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生态文明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环境法律责任立法面临着环境法律责任主体范围过于狭窄、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等突出问题。未来的环境法律责任立法,一方面要扩张环境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要通过责任强度的提高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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