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刑事诉讼中的抽样取证
第一作者:万毅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5
年份:2014
期号:4
起止页码:120-128
中文期刊名: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抽样取证;抽样方法;抽样程序;证据能力;
摘要:当刑事诉讼中存在因同质性的物证总体数量较大而导致的证明困难,且该困难无法用推定等方法解决时,基于抽样取证并未降低证明标准,同时基于证明资源的有限性,可以适用抽样取证方法。在刑事诉讼中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等距抽样和分层抽样等几种方法。抽样证据是法官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心证的作用力之一。抽样证据具有证据能力的条件是抽样要源于具有同质性的总体、抽样方法选取的科学性、抽样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抽样结果计算的精确性,统计误差对抽样所得证据的证明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